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风险评价方法
发表日期:2024/01/24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资产管理产品
风险评价方法
第一条 风险等级与基本特征。公募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风险评价以其风险等级来具体反映。公募产品风险等级划分为五个档次,依次为: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R3(中风险)、R4(中高风险)、R5(高风险)。
各风险等级基本特征如下:
第二条 公募产品类型的划分及风险等级概览。
(一)公募产品类型划分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根据公募产品的产品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所明示的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将公募产品分为以下类型:
1、股票型产品:80%以上的产品资产投资于股票资产的;
2、债券型产品:80%以上的产品资产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
3、货币市场型产品;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
4、混合型产品: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并且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比例不符合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
5、另类投资产品:如商品型产品、股票对冲产品、REITs等。
(二)风险等级划分概览
各类型公募产品常规情况下的风险等级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FOF和MOM产品按其所属产品类型进行分类
在评价公募产品的风险等级时,其风险等级不得低于其所属类型所对应的最低风险档次,特别情况下,可突破所属类型对应的最高风险档次(风险等级已为高风险的除外)。
第三条 本公司根据产品类型、历史规模、产品的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程度、流动性、杠杆情况以及相关法规、监管规定需要评估的其他因素等对公募产品进行风险评价。
第四条 对于成立满一年的公募产品,每年度更新其风险评估;公募产品存续期间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或重大事项变更时,经管理人评估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涉及的公募产品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第五条 公募产品风险等级拟发生变更的,应根据产品合同约定履行告知或公示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