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特辑|非法证券投资咨询骗术大全
作者: 小麒麟 发表日期:2019/01/02
文章来源:中国证监会官网
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已经进入了千家万户,几乎每个人都与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与此同时,与金融相关的各种电话通讯诈骗、网络诈骗案例层出不穷,这些骗局从电话到社交软件,再到金融网站,可谓五花八门,下面小麒麟给大家整理了几种诈骗方式,总有一个你见过。
▋▏最常见的骗术--自称XX公司,非法推荐股票
关键词:“提供股票信息、买卖时点”
▼ 典型案例
近期,证监会有关派出机构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微博等招揽客户,宣称可提供股票信息和买卖时点,以获得高额收益,并收取高额费用或分成。经初步调查,发现市场上通过微信荐股的活动呈增长态势,影响也越来越大。如自称“XX投资”的机构,通过微信朋友圈,在每天上午开市前和中午休市期间发布信息,宣称拟拉抬某股票,投资者向该机构缴纳一定费用后,可通过微信或者电话提前得知买卖该只股票的信息。投资者缴纳的费用,从15800元到58800元不等。
▼ 风险提示
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微博等工具,大肆招揽客户,以拉抬股票价格为诱饵,骗取投资者缴纳的信息费或会员费,或者利用投资者资金为其操控的股票接盘,诱惑力大,欺骗性强。这些不法分子通常无固定经营场所,流窜或跨地域作案,常规调查手段很难取证。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只有经中国证监会许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才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合法机构可以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进行查询核实。如发现有非法机构或个人通过微信从事荐股活动,请不要参与,以免造成财产损失。如已参与被骗,请收集好证据材料,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最洋气的骗术--交易境外股票
关键词:“原始股”“买卖境外证券”
▼ 典型案例
① 案例1:最近收到一条短信,说某公司即将在境外上市,现在购买其“原始股”能获得十倍以上收益,我能买吗?
▼ 风险提示
① 案例1:根据国家规定,公开发行股票,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变相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得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网络、短信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进行。
小麒麟提醒您,股票是一种高风险金融产品,依法发行股票的公司,不会向您保证取得高收益。现在,有些不法分子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已经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谎言,诱导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实质上是在骗取钱财,请您不要相信。买卖股票,要通过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进行,以免上当受骗。
▋▏最诱人的骗术--操作简单还可以赚大钱
关键词:“交易简单、便捷、回报快
▼ 典型案例
最近我看到很多网站宣传,做外汇、股票等二元期权交易,操作简单方便还可赚大钱,请问我可以参与吗?
▼ 风险提示
根据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期权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简单来说,期权是一种以股票、期货等品种的价格为标的,在期货交易场所进行交易的金融产品,在交易过程中需完成买卖双方权利的转移,具有规避价格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近期,互联网上出现了很多二元期权网站平台,这些平台打着“交易简单、便捷、回报快”等口号,利用互联网招揽投资者参与二元期权交易。经了解,这些网络平台交易的二元期权是从境外博彩业演变而来,其交易对象为未来某段时间外汇、股票等品种的价格走势,交易双方为网络平台与投资者,交易价格与收益事前确定,其实质是创造风险供投资者进行投机,不具备规避价格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与中国证监会监管的期权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有着本质区别,其交易行为类似于赌博。目前,已有地方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对二元期权网络平台进行立案查处。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网站大多注册在境外,在国内无网络备案信息、无实际办公地址,投资者一旦上当受骗,损失很难追回。请您不要参与此类网络二元期权交易,以免遭受损失;如受到此类行为侵害,小麒麟建议您,请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最科技的骗术--荐股软件,选股精准
关键词:“捕捉黑马股”“高科技产品软件”
▼ 典型案例
① 案例1:最近频繁接到电话,向我推荐能捕捉“黑马股”的“荐股软件”,我能购买吗?
② 案例2:“××软件是我们公司汇集国内金融、科技精英,投入巨资开发的高科技产品,可以第一时间实时跟踪国内全部股票走势,并自动发出买卖点信号,操作简单,选股精准。不但如此,用户还可以享受资深投资顾问一对一服务,很多客户都已获利不菲。”
▼ 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规定,只有经中国证监会许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才可以向投资者销售“荐股软件”。您可以去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首页“机构名录”栏目、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首页“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核实向您销售“荐股软件”的,是不是合法的证券经营机构。如果不是,请您不要购买。
“荐股软件”是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一种方式,可以提供一些咨询信息或投资建议,供您投资决策时参考,不可能捕捉到所谓“黑马股”,更不能保证您只赚不赔。如果有人向您宣传,说他的“荐股软件”能捕捉“黑马股”,保证您用了以后一定能赚钱,那是在“忽悠”您,请您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最潮流的骗术--利用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
关键词:“股神”“大V”“老师”
▼ 典型案例
近年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非法荐股”已大幅减少,但利用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的增多。主要表现为:个人或机构在网络直播平台开通直播房间,成为“主播”“播主”“圈主”,以“股神”“大V”“老师”自居,号称拥有资深投资背景、神奇实战业绩,以“分享炒股技巧”“锁定牛股”“推荐黑马股”等吸引眼球,利用“高手指导”“大佬看盘”“名家谈股”等名目宣传诱导投资者充值购买“金币”“鲜花”等平台虚拟币或礼品,通过“直播订阅”“收费文章”“付费问答”等各种项目让投资者持续缴费。此类直播荐股是一种新的招术,诱惑力强,播主头衔多变、身份隐秘,投资者往往难以识破。
上述机构和个人经常在门户网站、财经网站、微博、股吧、抖音等打广告、聚人气,预留直播地址,向直播平台引流;投资者被诱导后,通常演变为签订指导炒股协议、投资咨询合同,并收取高额咨询费或指导费,甚至约定高比例收益分成。
▼ 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网络直播荐股收费属于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此类活动。直播平台上的播主有偿提供荐股服务,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未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证券公司执业的,涉嫌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上述直播平台运营机构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者为非法活动提供便利。
在此,小麒麟提醒广大投资者,获取证券投资建议请通过证券公司或合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进行,上述合法证券机构名单可在证监会、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请不要与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合作,远离“非法荐股”,避免利益损失。
同时提醒各网络直播平台,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不得从事任何直播荐股活动;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不得为无资格机构和个人从事直播荐股提供便利。
▋▏最新型的骗术--利用网络购物平台,开设直营店
关键词:“网络购物平台”
▼ 典型案例
网络购物和社交网站的快速发展大大方便了人民生活,但与此同时,部分非法发行活动也开始悄悄利用这些渠道,为自己披上光鲜亮丽的外衣,引诱投资者上当受骗。今年年初,北京某文化传播公司利用网购平台网平台,开设“会员卡在线直营店”,公开销售“凭证登记式会员卡”,以售卡附赠股权的方式转让其“原始股”。据统计,其通过网购平台网公开转让原始股共161笔,涉及153人,累计获得转让款18万余元。几乎与此同时,另有一家公司在微博上声称将通过网购平台网募集资金,组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规定,“严禁任何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上述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国务院通知精神。查明情况后,中国证监会及时启动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工作机制,约谈该文化传播公司负责人,告知其行为涉嫌擅自发行股票,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及时纠正,责令其按照募资说明承诺的条款主动退还所募资金,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开澄清并消除不良影响。随后,该公司通过微博公开发表声明,称认识到其募资行为的错误性,并将及时组织退款。截至4月底,该公司已将所获转让款全部退还投资者。对于上述另一家公司的募资行为,中国证监会及时协调网购平台网叫停该业务,直接删除相关商家和商品信息,由于处理及时,没有任何交易成交。
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还积极与网购平台网沟通相关情况,向其讲解有关政策。网购平台网承诺以后将加强对包含“股权”、“股票”等关键字商品的监控,禁止该类商品上架销售。
▼ 风险提示
上述两起案件因发现及时、处理果断,没有酿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但作为新出现的利用网络平台向社会公众非法发行股票的典型案例,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中国证监会将密切关注打非工作出现的新动向,对于新型非法证券活动,切实做到重拳出击,严惩不贷,防止非法证券活动死灰复燃。同时中国证监会也希望投资者进一步提升对网络非法证券活动的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自觉远离非法证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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